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人发展的实施意见
新政发(2018)4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制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居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赏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月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圈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强化陵策供给,进一步优化创新创重生态环境,充分释放全杜会创新创业潜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重、万众创新,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创新驱动发展,支撑“一带一路”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二、基本原则
深入推进侯给候结构性改革,会面实施能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着力提兴实体经济,必须坚持“出合、协同、共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要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放管服”改革,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拓展创新创重的覆盖广度,发挥大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领军作用,有效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融源发展: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的科技内汤。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的有机街接。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有效促进创新型创业蓬物发展;进一步增强创新创业的发展实效,着力推进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有效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一创新为本、高端引领。以料技创新为基础支撑,实现创新费动创业、创业促进创新的良性循环。引导创新创业多元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站。坚持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相结合,推动军民融合深入发展。
一一改革先行、精准施策。以深化改革为被心动力,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针对重点领域、典型区域、关键群体的特点精准发力,出实相,下实功、见实效。着力破除制的创新创业发展的体利机制障碍,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新动能的成长打开更大空间。
一一人才 优先、主体联动。改革人才引进、激励、发展和评价机制,微发入才创追潜能。加强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创客等主体协同,促进大中小微企业优势互补,推动城镇与农村创新创业同步发展,形成创新创业多元主体合力汇聚、活力进发的良性格局。一一市场主导、资源聚合。蔡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建设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向创新创业集聚,以市场化机制促进多元化供给与多样化露求更好对接,实现优化配置。
一一价值创造、共享发展。 以价值创造为本质内播,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厚植创业沃土,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量点突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障碍。保护知识产权。活跃技术交易,提升创业服务能力,优化激政机制,共享创新资源。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1.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和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扩大知识产权快速授权、确权、维权覆盖面,加快推进快速保护由单一产业领城向多领域扩展。格建策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组权报助、但裁调解、司法衙接相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知资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建设。加快建设自治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自治区知识户权局率头负责)
2.推动科技成果、专利等无形资产资值市场化,促通知识产权、基金、证券、保险部新型服务模式创新发展。依法发挥资产评估的功能作用,简化资户评估务案程序,实现协议定价和挂牌、拍卖定价。促进科技成果、专利在企业内推广应用。(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财政厅、科协等单堂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城率先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料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财政资会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医防、国家安全、国家利造、重大社会公共利造外,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转化的,可依法强制许可实施转化。(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经信委、发改委尊部门被职贵分工负责)
4.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服,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商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细分领域建设平台型众创空间。探索将制技孵化器等新型孵化器纳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并享受相应扶持政策。(自治区科控厅牵头负责)
5.推动科研院所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激励导向,提高科研院所成采转化效率。坚持试点先行,进一步扩大科研院所自主权,激发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自治区科技厅、人社厅等部门族职责分工负责)
6.促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探索仪累设备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机制,对于财政资合购置的仪器设备,物索引入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社会化服务。(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负责)
7.实施科研院所创新创业共享行动。政励科研院所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提高科技成采转化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开放现有料研设施和资源,推动科技成来在全社会范围实现共享和转化。(自治区科技厅、中科院新疆分院、自治区发改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拓展企业因资渠道。
不断完善金融财税政策,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支持,发展创业投资,优化投入方式,玻解创新创业企业融资难题。
8.在有效防控风险的首提下,合理向大型银行县级支行下放信贷业务权限,优化信货流程。支持地方性法人银行在基层区域增设小微支行、社区支行。对于商业银行设立小微支行、社区支行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支持其提供便捷的普惠会融服务。支持商业银行改进信货流整和信用评价模式,丰富完善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欢费限、积极创新小微企业贷教服务模式,提高审壯效率。(银监会新越监管局牵头负责》
9.完善借权、最权等融资服务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为投融资服务。魏妥指进投贷联动试点工作。推广专利权质押等知识产权融资模式。鼓政保验公司为料技型中小企重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保险服务。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翘均融资券、中集器据、定向工具等债务融资工具。落实好由承保担保公司、自治区再担保公司、银行按用比例共拒风险责任的融资担保合作新模式,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银监会新疆监管局、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保监会新疆监管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证监会新疆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改革财政资会、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投入、管理与遇出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与其特点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依法侬规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服转持义务。(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认真落实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教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推动创业投资企业、创重投资管理企业及其从重人员在第三方征管机构完善信用记录,实现创业投资领域信用记录全覆量。支持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家放创示范基地开展科技金胜政策试点。加大科技金融服务力度,推动创重创新发展。《自治医财政厅、观务局、发改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完善市场化运作杭制。发挥好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事。可导和规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创重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完善对引导基会的运行监管机制、财政资金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基金管理机构的信用管息评价机制。(自治区科技厅、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建立创新券、创业券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向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成采或技术创新服务。(自治区科技厅、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深入实施“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军民融合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举措,着力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培育新兴业态,发展分享经济,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传统产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
14.强化技术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管理、投入和经费使用方式。高校和科研院所要鼓励科研人员与创业者开展合作和互动交流,建立集群思、汇众智、解难题的众创空间。面向企业和社会创新的难点,凝练和解决科学问题,举办各种形式的创新创业赛事,通过众包共议方式,提高创新效率和水平。(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依托自治区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行业优势企业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统筹推进我区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开展关键共性重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推动建立一批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协同创新平台。(自治区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教育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实施企业创新创业协同行动。支持大型企业开放供应链资源和市场渠道,推动开展内部创新创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工商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鼓励大型企业全面推进“双创”工作。引导和鼓励大型企业参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围绕垂直产业链建设“双创"服务平台与网络。开展各类“双创”活动,推广各类大型企业“双创”典型经验,促进跨界融合和成果转化。鼓励大企业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建立国有企业创业创新绩效评价机制,增强企业创业创新活力。(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工商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秉持“开放包容、审慎监管”的理念,推动构建适应分享济发展的监管机制和社会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完善新就业形态、消费者权益、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风险控制等方面政策法规,培育引导分享经济健康发展。(自治区发改委、人社厅、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自治区工商局、税务局、自治区党委网信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强化系统性设计,提升市场配置资源效率,加速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积极推动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的交流与合作。(自治区经信委、发改委,自治区党委网信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三新”)统计分类》的要求,逐步健全新疆“三新"统计监测制度,并依据国家“双创"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结合新疆实际,围绕创新驱动,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的合作,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有效开展“双创"企业调查,开展“三新”统计监测,全面准确及时反映我区“三新”经济发展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新进展。(自治区统计局牵头负责)
21.打造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培育国内先进水平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标杆企业、技术和模式领先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建设“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开发集成上千款工业APP,推动上万家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备可靠的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自治区经信委牵头负责)
22.积极落实国家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政策,加大新供用地保障力度,鼓励盘活利用现有用地,引导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完善新产业用地监管制度。(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牵头负责)
23.落实国家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建立健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完善财政、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明确相关招标采购要求,建立示范应用激励和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充分利用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继续实施“百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重大工程,支持关键领域和瓶颈环节技术改造。推动技术改造工作在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硅基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改造向全产业链延伸,引导企业由设备更新为主的改造发展为对生产全过程和产品结构调整的总体改造。(自治区经信委、科技厅、财政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人才流动激励机制。
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改革分配机制,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健全保障体系,加快形成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25.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引进国外人才政策,优化审批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为国外高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外国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服务通道。根据国家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外国人才由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机制,实现工作许可、签证和居留有机衔接。(自治区人社厅、公安厅、外办(侨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支持外国留学生在我区创新创业。在我区创新创业的外国留学生可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居留许可。外国人依法申请注册企业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自治区公安厅、人社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利用国家和自治区留学人员支持项目平台,吸引更多高素质留学人才来疆创新创业。积极申报人社部“海外赤子为新疆服务行动计划”,加大与海外留学生人才的沟通联系,建立人才和项目长期合作机制。积极开展留学回国人员项目择优资助和创业启动支持,对其中优秀的科技骨干人才、创业人员进行政策倾斜和经费扶持。实施“自治区天池百人计划”,积极引进海内外能够带动项目资金、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重点产业、引领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来疆创新创业。积极推进同港澳台地区的创新创业交流合作。开展“万侨创新行动",支持建设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基地,探索建立华侨华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体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为华侨华人高层次专业人才和企业家出入境、停居留以及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提供便利,积极推动华侨华人来我区投资创业,大力引导高新技术人才落户我区。推进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自治区人社厅、公安厅、外办(侨办)、科协、科技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绩效考核办法,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自治区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分配。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员和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可简化招聘程序,没有岗位空缺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关系,确定岗位薪资。(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科技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搭建创新创业资源对接平台,推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和案例,推动创新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合,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各类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大潮。积极推进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双创示范基地平台建设工作,推动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自治区发改委、科技厅、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加快将现有支持“双创”相关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拓展,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积极推进面向农村创新创业的星创天地建设,为返乡下乡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农业设施、农机具在内的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提升返乡下乡人员金融服务可获得性。返乡下乡发展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业排灌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包括对各种农产品进行脱水、凝固、去籽、净化、分类、晒千、剥皮、初烤、沤软或大批包装以供应初级市场的用电,均执行农业生产电价。返乡农民工可在创业地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协调推动机制,有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服务。(自治区农业厅、人社厅、科技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各地区、人才创新试验区、开发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灵活的引才引智政策,采取不改变人才的户籍、人事关系等方式,以用为本,发挥实效,解决关键领域高素质人才稀缺等问题。(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负责)
(五)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普惠性政策支持力度,改善营商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推进试点示范,加强文化建设,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良性互动的创新创业生态。32.建立自治区本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细化审查内容,强化审查责任,推动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创新创业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工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3.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不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继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推动除需要前置许可以外的市场主体名称的自主申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商务和政务等方面的广泛应用。(自治区工商局、商务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检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库等“一单两库一平台”建设工作。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健全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法制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5.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以服务质量倒逼作风转变,切实解决老百姓办事的“痛点”、企业办事的“难点”,以实际行动增强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提升新时代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确保我区网络安全的基础上,适时适当放宽教育等行业互联网准入条件,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加强新兴业态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自治区党委网信办牵头,自治区教育厅等行业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7.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稳步推进跨省经营企业部分涉税事项全国通办。推进银行卡受理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银联钱包、微信等多元化缴税方式,实现纳税人办税事项向全方位、全天候和全时段模式转变,将实体办税服务移植到线上,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全面整合原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逐步实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入“进一个厅,办所有税务事”,提升办税效率,增强纳税人获得感。推动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开发和利用。建立健全地、县两级银税合作工作机制,加大基层银税合作力度,逐步扩大税务、银行信用信息共享内容。探索通过建立电子平台或在银税双方系统中互设接口等方式,实现银税信息“线上”互动。(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8.积极有序推进试点示范,加快建设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推动乌鲁木齐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整合创建一批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积极申报创建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建设一批国家和自治区高新区。推动国家有关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在新疆落地。(自治区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经信委、农业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办好全国“双创”活动周新疆分会场活动,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组织实施好“创响中国”系列活动,开展创业投资企业、院士专家、新闻媒体地方行。高质量办好创新创业赛事,推动创新创业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厅、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切实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勇于探索,主动作为,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和促进我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劲支撑。
2018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